小吊车报道--钢丝绳报废细则

小吊车钢丝绳的报废细则:

1.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-8根时即应报废。

2.钢丝绳磨损,直径减小,若超过钢丝绳的直径40%时应报废处理。

3.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,往往会出现钢丝绳的整股子绳断裂或者钢丝绳的绳芯被挤出,造成结构破坏,这时钢丝绳应作报废。

4.在运输或吊装金属溶液,炽热材料,含酸、易燃和有毒物件的钢丝绳,受过化学介质的腐蚀,钢丝绳应报废。

5.超载使用过的钢丝绳不得再继续使用,当钢丝绳的外观严重变形,结构破坏,绳芯挤出或有明显的卷缩,堆聚现象应作报废处理。

 

小吊车  吊车  http://www.sdstdc.com/